立案材料

来源: 许昌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2/12 查看次数:6090
 

               立案材料

 

材料顺序 【每套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

1 仲裁申请书
2.
 证据清单
3.
证据材料
4.
申请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委托书(公司员工还需提交公司推荐函;非公司员工需提交社区推荐函)
6.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注:只需一份)
(
注:以上材料纸张均使用A4格式。)

 

材料份数

普通程序(被申请人一人):以上材料(1-5)一式五套。
简易程序:以上材料(1-5)一式三套。
被申请人每增加一人,在上述基础上,份数相应增加一套。
若申请财产保全,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书两份(注明"此致许昌仲裁委员会 并转XX法院"),并另再增加一套完整仲裁材料(财产保全具体事宜以相关法院要求为准)。

 

材料形式

1、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写正确、写明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请求利息,注明:①利息主张起、止日期 ②利率 ③暂计至提交仲裁请求之日的数额。
请求违约金或损失(如差旅费、保全费),注明金额或参照利息请求提供详尽计算公式及截至提交仲裁申请之日已发生的金额。
签名/盖章、写日期(日期为提交材料当日)。
申请书中所有改动须有权签字人签字、签日期。

2、证据材料
必须提交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并携带原件供核对
证据材料编序号并连续标页码。
证据清单写明页码范围并签字/盖章、写日期(日期为提交材料当日)。

3、 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4、 授权委托书
写明具体权限【不可只写"特别/一般/全权代理",避免套用诉讼格式】
写明代理人地址、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