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流程
来源: 许昌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2/12 查看次数:11494
立案流程
一、 准备立案材料
当事人需准备材料及顺序(每套材料,请按一下顺序整理,详见立案材料)1、仲裁申请书;2、证据清单;3、证据材料;4、申请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6、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 提交材料
当事人按照上述要求材料准备完毕后,可向立案室递交或邮寄立案材料
经立案室审核材料,符合受理材料标准的出具交费通知;不符合受理标准的,经当事人按立案室要求进行修改。立案审批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交纳仲裁费
当事人领取交费通知后,按交费通知的要求自收到交费通知起5个工作日交纳仲裁费
五、 领取受理通知
材料符合受理标准自己交纳仲裁费用的案件,由立案室开具受理通知正式立案,申请人立案后领取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费用收据(正式发票于结案后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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